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采購LED顯示屏項目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組織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人
單位名稱: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5號
聯 系 人:郭 強
聯系電話:0633-8775315
二、代理機構
單位名稱: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日照市濟南路369號四季圣園北區南臨街
聯 系 人:崔耕陽
聯系電話:0633-8788369
傳 真:0633-8165369
三、項目說明
項目名稱: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購LED顯示屏項目
項目編號:WT-RZCG2015-1193
項目預算:60.00萬
項目內容:本項目為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購LED顯示屏項目,內容具體詳見第三章項目要求。
四、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不僅限于以下內容)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
2、投標人須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叁級及以上(含叁級)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可查);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的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時間(均為北京時間):在2015年06月04日至201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日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煙臺路與濟南路交匯處日照市國際金融中心B座)二樓公共資源交易窗口。
3.售價: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項目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4.投標人授權代表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向代理機構出具以下資格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代理機構留存)進行報名審核(報名審核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機構將不予辦理招標文件購買手續: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時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親筆簽名、單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原件及社保證明原件(社保證明系指:社保部門出具的授權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標人單位投保證明、提供社保部門網上查詢打印的證明資料并加蓋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印簽,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下同。被授權人對本項目的招標活動全過程負責,一經授權不得變更);
4.2投標人的營業執照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4.3投標人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叁級及以上(含叁級)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網上可查)。
六、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2015年06月24日上午09:00-09:30,代理機構在日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國際金融中心B座北樓,煙臺路269號)四樓第五開標室接受投標文件,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投標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
2015年06月24日上午09:30
八、開標時間、地點
代理機構于2015年06月24日上午09:30在日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國際金融中心B座北樓,煙臺路269號)四樓第五開標室舉行開標儀式。
九、投標人欲參加本項目的投標,請與招標代理機構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