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
南京市信息中心對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自助終端及應用軟件開發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一、項目編號:NJXX-2017-08
二、項目名稱: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自助終端及應用軟件開發
三、項目簡要說明:
本項目主要是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信用南京”或服務窗口實現線上線下的業務受理、后臺審核、自動報告生成、窗口或自助終端取件、“信用南京”或“我的南京”進行報告驗證,達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逐步實現“不見面”的業務處理新模式。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企業法人(提供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場地、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具有提供信息分析評價的技術實力和服務能力,在大數據信息監測及分析評價領域具有豐富的經驗,對城市的信用體系建設具有較深的理解,有城市信用評價的經驗,具有較強的大數據監測的技術支撐力量。
五、供應商應按照詢價文件要求編制報價文件,報價文件應對詢價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做出實質性響應。
六、報價文件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開戶銀行和賬號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七、報價文件接收信息:
報價文件于2017年7月4日09:00至11:30密封送達南京市信息中心。
八、本次采購聯系事項:
采購單位聯系人:劉先生
采購單位咨詢電話:025-68789527
報價文件接收地點:建鄴區江東中路265號D座408室
九、備注:
有關對采購文件、技術及需求問題的詢問,請與采購單位聯系人聯系。
請供應商在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前,關注本中心網站有關本項目有無變更公告。
第二章 項目的技術規格和要求
一、項目目標
為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根據《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滿足相對人在行政管理和服務過程中使用信用查詢和信用報告的不斷需求,打造“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自助終端”,以實現“讓信息多跑路、讓百姓少跑腿”的便企利民服務目標。
在技術方面,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分析、二維碼、人像識別、在線支付等技術和相關的制度也逐漸趨于成熟,給互聯網+政務服務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技術氛圍。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服務平臺、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數據庫的建設,以及江蘇省社會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的格式規范,為本項目的開展提供了資源支撐。所以本項目建設是響應政策、創新服務、提升政府形象的惠民舉措,意義重大。
二、項目內容
(一)建設內容
采購2臺(套)信息自助服務終端,基于智慧南京、市區政務平臺和市區兩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通過市電子政務外網,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構建“公共信用信息自助服務系統”,并逐步擴展和完善。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讓經辦人通過“信用南京”網站、政務服務大廳窗口提交“社會法人公共信用查詢報告”申請的相關材料,實現業務受理;
2、由市信息中心審核員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由系統自動生成該“社會法人公共信用查詢報告”,實現報告生成;
3、經辦人可通過大廳服務窗口、自助服務終端經身份識別取得報告,實現全城“異地取件”;
4、獲取的“報告”可通過“信用南京”網站、“我的南京”APP,實現線上驗證;
5、在自助服務終端上實現法人基礎信息和特殊執業自然人執業信息的查詢。
(二)建設原則
以政務外網、大廳服務窗口和自助終端為建設基礎,注重落實系統安全和個人隱私安全保護,建立信息共享、訪問和利用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1、實用性原則
首先要堅持實用性原則,在實用的基礎上考慮先進性和前瞻性,切實滿足實際工作需求。
2、安全性原則
按照業務應用的特點,采用相關安全機制和技術手段保障系統的應用安全、數據安全、主機安全、網絡安全、物理安全。
3、可靠性原則
自助服務終端的設備硬件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容錯處理均應有相應的特殊設計和處理。機柜應防銹、防水、防腐蝕、耐磨等,顯示屏和觸摸屏應防水、防爆、防塵等,保證系統運行的高度可靠。
4、可擴展性原則
系統應采用模塊、模板設計,能根據需要動態增刪查詢內容和“報告”種類,擁有良好的可擴展性,具備業務的靈活配置能力,能隨著業務需求變化靈活重組與調整。
5、經濟性原則
系統滿足經濟性要求,充分利用現有技術手段,整合各類信息系統資源,進行綜合利用與再開發,有效節約投資成本。
三、功能建設要求
本項目主要實現以下功能:
(一)業務受理
按照《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在“信用南京”網站上開設業務受理專欄,實現申請者自主材料申報;為大廳服務窗口設計受理功能界面,接收窗口申請(注:目前只受理“南京市社會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的申請,根據需要可擴展);能滿足法定代表人自己、法人委托經辦人和法人委托第三方三類申請者的受理業務;能夠收到申請材料時,系統向審核人員發出短息提示,提醒及時辦理業務。
(二)材料審核
審核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符合性檢查。
n 審核“通過”:向后臺系統提交“報告”生成“請求”;
n 審核“不通過”:向申請者發出短信提示,說明“不通過”的原因;
(三)“報告”生成
系統接到生成報告的“請求”后:
n 按照“法人全稱”及“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或“企業注冊號”,從法人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抽取“信息”生成“南京市社會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格式按江蘇省規定格式生成);
n 同時向申請人短信提示領取報告。
(四)“報告”領取
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政務大廳窗口或公共信用查詢自助終端領取“報告”。
1、通過服務窗口領。翰轵灲涋k人身份、打印生成的“報告”、交于經辦人;
2、通過自助服務終端領。
n 選擇需要打印的“報告”類別(目前只有“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和“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等級證明”);
n 身份識別:身份證讀取、動態人臉識別、信息比對;
n 打印報告:比對“成功”、選擇所要打印的報告、預覽或打;
比對“不成功”,終止服務。
注:“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等級證明”無需提交申請材料,可直接在自助終端上經身份識別后,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和“備案號碼”后,由后臺系統自動生成該“證明”,直接預覽打印輸出。
(五)“報告”驗證
為了防止“報告”被篡改和失效,應提供驗證功能。
n 驗證碼驗證:通過“報告”封面上由系統隨機產生的“驗證碼”,在“信用南京”的驗證欄目進行“查驗”;
n 二維碼驗證:通過“報告”封面上由系統隨機產生的“二維碼”,在“我的南京”APP的掃一掃進行“查驗”。
(六)“自助終端”查詢
應能在“自助終端”上提供法人和特殊執業自然人執業信息的查詢。
n 法人基礎信息:應包括企業、事業和社團法人;
n 特殊執業自然人執業信息:如,執業藥師、醫師、教師、律師、公證員、信用管理師等。
四、自助服務終端功能要求
(一)身份核驗模塊
身份核驗是指自助服務終端能自動核驗終端使用者身份,即自助服務終端通過二代證身份閱讀器讀取使用者身份信息,并自動拍攝使用者現場照片,通過人臉比對技術判斷是否人證合一。
身份核驗必須實現活體檢測,即現場照片中的人臉圖像必須為活體的人臉圖像,身份核驗技術應有效檢測出如照片、視頻、面具等多種人臉造假攻擊手段。身份核驗技術應在全國其他業務場景中有著廣泛應用先例,有效保證身份核驗技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高性能打印模塊
由于自助服務終端使用范圍廣,使用人群多,自助服務終端的打印模塊應具備良好的打印性能和可靠性,滿足以下參數需求:
n 首頁輸出(黑白):12秒以內;
n 月打印負荷(A4):100000張以上;
n 打印速度(A4):40頁/秒以上;
n 紙盒容量:500張以上;
n 連接接口:包含快速以太網接口及USB接口;
(三)主機配置要求
為保證自助服務終端的性能和效率,自助服務終端的主機配置應滿足以下最低要求:
(四)收費模塊
為保證自助服務終端今后的多適用性,應包含收費模塊。
應能根據系統提供的收費信息,客戶可以選擇:①現金繳費,投入相應金額紙幣繳費,終端對紙幣驗證無誤后收取紙幣并通過自助繳費模塊對客戶進行繳費;②銀行卡繳費(預留接口),自助繳費終端讀取客戶銀行卡的賬號信息,通過密碼鍵盤得到客戶銀行卡密碼及客戶預繳金額,再加密傳輸到銀行接口,由銀行確認繳費。繳費完成后,打印繳費憑證。
(五)安全監控模塊
自助服務終端應設置針孔攝像頭,并配備硬盤錄像機,全面監控自助服務終端的使用情況,硬盤錄像機應保證能存儲1月之內的視頻監控信息,并能通過網絡遠程調閱相關視頻資料。
(六)其他要求
自助服務終端還應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n 高可靠性、穩定性:自助服務終端設備硬件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容錯處理均有相應的特殊設計。機柜應經防銹、防水、防腐蝕、耐磨等處理,關鍵設備如顯示屏和觸摸屏應采用防水、防爆、防塵等處理。
n 易用性、易維護性:自助服務終端的界面應操作直觀、清晰,普通用戶也能方便熟練的使用;同時,產品維護簡便,不需要進行復雜的軟硬件維護。
n 良好的擴容和兼容性:自助服務終端應能集成其他硬件廠家的設備,也能集成于其他廠家后臺,集中體現在對不同時期、不同硬件廠商、不同規格型號、不同設備類型、不同系統環境、不同數據接口的兼容性方面。
五、整體設計要求
(一)設計要求
滿足業務管理全過程的需要。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系統,最大限度的實現業務管理和操作全過程的自動化、程序化。
設計科學合理、系統界面統一、風格一致;操作界面友好,方便操作,處理邏輯合理。
考慮可維護性和可擴充性,將各項條件要素完全參數化,實現業務流程的區別化處理,以配合業務將來可能有的修改和變化;做好業務增長預測,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系統性能方面的支持。
(二)系統集成要求
自助終端應用按業務流程需要與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信用南京”網站、“我的南京”APP進行數據對接,形成完整的系統集成功能。
(三)用戶體驗要求
用戶體驗是指用戶使用系統時的全部體驗,包含用戶各種業務應用服務的印象和感覺、是否成功、是否享受、是否還想再使用等。為了讓自助終端應用更易用,投標人應能夠就用戶體驗度量和持續改善用戶體驗提供切實可行的方案。
界面設計要求:要求自助終端應用界面設計簡潔美觀,交互設計合理,列表、文本內容清晰,報告格式符合規范。
系統性能要求:性能、吞吐量和可伸縮性,滿足7*24小時處理業務;不考慮網絡遲延因素,自助服務系統的查詢平均響應時間小于2秒。
(四) 安全性要求
系統分別在架構、系統、網絡、應用、操作等各個層次上應采取適當的安全策略,對漏洞補丁及時升級、密碼定期更換、系統狀態定期檢測等,系統整體安全性達到業務運行實際需要的安全級別。確保本系統不被非法入侵,確保系統內信息通過網絡傳輸時不會被竊取和修改,確保系統使用者的身份不被盜用。
第三章 評標標準
說明:
1、對國家認定的節能產品和環保產品分別給予投標價的5%、5%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特別說明:節能、環保產品必須納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網站“節能、環保產品查詢系統”,且以提供的證書復印件為準)。
2、對小微企業生產的產品給予投標價的6%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3、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投標,如果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的價格扣除。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享受6%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小企業(含小型、微型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供應商為小企業,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
(2)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企業制造的貨物。如果提供的貨物為大中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視同大中型企業。
4、所有認證、證明和業績均以有效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為依據。
第四章 其他要求
一、運行維護服務要求
供應商應能利用各種手段,檢測、監控系統的運行,分析、優化系統性能,及時發現故障、處理故障,保證系統的持續、穩定運行。
1、建立系統維護制度,規范系統維護流程及規范。同時應提供突發事件處理的預防預案,建立協調、溝通機制,有效處理突發事件;
2、投標方需要負責軟硬件的現場安裝和調測,確保相關軟硬件的良好運行狀態。定期檢查,評估運行狀態;建立故障處理機制。
3、投標方應從項目驗收之日起,提供不少于2年的技術支持服務。
4、投標方應根據不同情況設定不同的故障級別,并就不同故障級別提出對應的故障響應方案。在維護期內要求投標方提供7×24 小時不間斷的技術支持響應,在采購方提出服務要求后,投標方應2小時內到達現場并提出解決方案。
二、項目團隊要求
要求開發團隊擁有完備的技術支持力量,擁有穩定的專業化的技術開發隊伍,完善的技術開發體系。在項目開發實施過程中應駐場服務,需提供駐場服務的人員名單。
項目實施團隊擁有豐富的項目管理、用戶溝通和技術實施經驗。
三、成果提交要求
供應商在項目建設中應提交的建設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項目實施方案
需求規格說明書
設計說明書
系統接口說明書
軟件執行代碼清單及代碼媒質(包括源碼)
軟硬件安裝和使用說明書
系統安裝光盤
培訓方案和培訓手冊
測試報告和驗收報告。
系統維護方案和維護手冊
四、商務要求
(一)售后服務要求
本項目的硬件系統質保期為3年,軟件免費維護期為1年(自驗收報告簽字確認日起,開始進入質保期)。
供應商提供技術后援支持,為今后應用軟件提供長期的7*24小時技術支持服務。技術支持的方式包括:電話技術服務、現場技術服務等。在系統使用中發生應用軟件故障,供應商應在接到采購人請求服務電話后1小時內予以響應,技術人員必須在2小時內到達現場(緊急時技術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6小時內恢復使用,12小時內完全修復。
(二)培訓服務要求
1、供應商提供必要的系統管理維護的技術培訓,包括有關系統軟硬件的操作培訓,培訓時間由采購人根據工作進程安排,培訓場地、環境等由采購人提供。
2、提供必要的客戶端操作使用培訓,場地由采購人提供。
(三)年度維護服務要求
1、中標供應商在免費維護期滿后向采購人提供與免費升級維護期內同樣的售后服務。
2、本項目在免費維護期過后,采購人有權與中標供應商續簽年度維護合同。
3、年度維護費:
不增加其他應用功能的情況下,小于中標價*8%,應按照運維服務要求提供服務;
增加其他應用功能時,供應商有權優先與采購人協商另立開發協議或合同;供應商需提供承諾書。
(四)項目實施時間要求
合同簽訂后15天內開發、安裝完成。
(五)付款條件
1、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采購人向中標供應商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預付款。
2、項目驗收并經采購人無故障使用1個月后向中標供應商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40%款項。
3、無故障運行6個月后,采購人向供應商支付剩余本合同總金額的10%尾款。
(特別說明:上述要求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進行逐項應答,所有要求為實質性要求,不接受負偏離,否則作為無效文件。如有疑問請與采購單位聯系。)